2008年10月10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由于成员国内企业未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节能灯提起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申请,因此自2008年10月18日自动终止对华紧凑型节能灯的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在欧盟合并关税编码ex85393190下。
2000年5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节能灯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1年7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6年7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紧凑型节能灯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2007年12月,欧盟决定继续对华紧凑型节能灯征收为期1年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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